关于《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后评估报告
2022-06-02 来源:区经信局
摘要
小编引言:关于《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后评估报告

《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富政办〔2019年〕20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7月22日印发,并于2019年8月20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三年,至2021年12月31日,并配套出台《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数字化改造专项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富经信财〔2019〕3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意见》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3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杭数字经济办〔2019〕1号)等文件为上位法依据,对我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推进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施细则》主要以《实施意见》为依据,明确政策相关实施标准和流程。区经信局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杭州市富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等规定对《实施意见》的合法性、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一、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一)文件执行情况

 

出台《实施意见》,旨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我区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提升传统产业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园区开展数字化园区建设,推动全区制造业数字化水平跃上新台阶、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建设成为全市“三化融合”试验区。

 

1.《实施意见》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根据《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每年通过乡镇街道、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富阳日报以及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开申报,企业知晓率高。参照《实施意见》,区经信局会同财政局制定《实施细则》,《实施意见》中八条政策都细化了具体可实施的细则。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细则约定条款,区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数字化改造诊断、机器人补助、数字化改造补助(工厂物联网、机器换人、软件)、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补助、两化融合贯标补助、工业互联网补助(上云标杆、云上创新转型)、数字化改造项目要素保障等。审核过程中严格做到流程规范,项目投入第三方审计、项目实施情况现场踏勘、项目等级专家认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示等流程。

 

2. 《实施意见》按照政策依据实行,并达到预期效果。2019-2020年累计补助86个项目,下达制造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资金达3361.31万元。一是数字化改造诊断效果明显。两年来我们已开展了电子信息制造业、羽毛球拍、永昌胶鞋等行业的数字化诊断,以及线缆、管材、电气机械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诊断工作。联合诊断机构,在全区范围内征集企业数字化改造诊断需求,并根据需求选择重点企业进行专家企业现场诊断评估。根据第一阶段数字化诊断结果和重点企业诉求,精准匹配相关领域问诊专家和服务机构到改造需求强的重点企业开展二次深入诊断咨询,为企业细化可实施的解决方案,形成诊断评估报告。并组织省市专家和企业代表召开诊断交付验收会议。自政策出台我区已累计诊断企业110余家次(其中出诊断报告企业79家),其中22家企业已开始实施数字化改造转型,计划总投资额近3亿元。二是实施机器人项目。鼓励企业加大对机器人的投入,共补助机器人项目企业2家,补助资金14.07万元;三是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政策自2019年出台以来,累计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378个。涉及补助资金企业30家,其中工厂物联网项目涉及企业16家,其中10家企业补助资金623.88万元,6家市级物联网项目因市级资金未到位,尚未补助;机器换人项目涉及企业12家,补助资金518.71万元;应用软件项目涉及企业2家,补助资金171.12万元;四是打造省未来工厂1家、省级智能工厂3家、省级数字化车间3家、市级智能制造示范1家,补助企业资金1050万元,形成数字化改造标杆项目引领氛围。五是打造区级上云标杆2家、市级上云标杆1家、省级上云标杆1家,共补助资金60万元,鼓励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智能化改造。六是补助企业实施云上创新转型企业12家,补助企业资金17.5万元,打造上官球拍行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小微工业企业利用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工程服务机构)实施云上创新转型。七是数字化改造要素保障,为我区实施数字化改造吉众机电、富春江集团、富通通信技术、富生电器、惠迪森药业等企业提供数字化改造专项金融授信6.37亿元。

 

(二)决策实施效果

 

1.社会效益明显。一是改造项目多。2019年以来,我区大规模实施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攻关项目36个、物联网推广项目106个、“机器换人”推广项目236个,累计推进企业上云6199家,全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覆盖率从2018年度的65%提升到2020年的100%,提前1年完成杭州市下达任务。二是建设项目多。建设数字经济产业项目71个,已开工70个(远鸿科技、全至电子、春江研究院、东方通信等制造业项目,润歌网络、西安寰星等8个总部项目),39个项目竣工。完成开发区银湖创新中心、上官球拍数字化园区建设。三是获得省级试点项目。2020年,积极参与省级智能化改造行业试点,电子信息行业获得省智能化技改专项资金1000万元激励试点。

 

2.企业效益明显。一是更深层次进行企业服务。重点围绕6大数字化“新场景”应用,鼓励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大力推进“工厂物联网”“机器换人”“企业上云”等项目实施,加快建设“链主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立“改造项目库”,邀请省市专家开展全过程跟踪、服务和指导。近三年共入库数字化改造项目144个。二是更广范围进行数字化改造诊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数字化免费诊断工作已开展电子信息制造业、电力管材、仪表阀门等传统行业的数字化诊断,成功召开省级电子制造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大华现场会,数字化改造金火科技现场会,加大标杆示范。三是更大程度进行项目推荐认定。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第一时间主动辅导并指导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大华智联入选省级首批“未来工厂”,大华智联、惠迪森药业、富生电器被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富通通信、龙盛工贸、海正生物被认定为省级“数字化车间”,推荐市级“未来工厂”34家,富芯半导体被确定为链主工厂培育企业,瀚晖制药、富生电器被确定为智能工厂培育企业,中恒电气、永特信息等15家企业被确定为数字化车间培育企业。

 

3.管理成本优化。文件的执行上,充分运用涉企部门、乡镇街道、平台、政府门户网站与企业之间的行政公开渠道进行申报,并通过新媒体以及各类钉钉群进行广泛宣传,没有新增行政成本。

 

4.社会反响良好。该文件执行两年多以来,文件执行人员对该《实施意见》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表示满意。通过企业座谈会等形式,行政相对人即企业代表也表示认可。

 

二、文件的合法性

 

1.文件制定合法性情况。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3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杭数字经济办〔2019〕1号)等文件指导思想的规定,《实施意见》根据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推进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及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区经信局草拟了《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送审稿),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的主要目的是为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决策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要求,无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内容,也没有擅自设定增加本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级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的内容。涉及对企业的政策内容,符合公平竞争性审查。

 

2.文件目前的合法性情况。依据的上位法没有修订,同位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调整,各项制度协调、衔接。

 

三、文件的合理性

 

1.行政机关权力与责任相当。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是富阳区推动数字经济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主体,包括有做出重大决策的权利,根据权力清单,区政府办公室的职责包括组织起草或审核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请示区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等。政府职能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本质要求,是公共行政的核心内容,也是公共行政的本质体现,直接体现公共行政的性质和方向。富政办〔2019〕20号(《实施意见》)文于2019年7月4日由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做出,2019年7月22日由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由于政府职能是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依据,杭州市富阳区政府的基本职能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基于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具有做出该项重大决策的权利。故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相当。

 

2.文件决策制发程序完备且公开、公平、公正。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公众参与阶段,有在“中国富阳”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在富阳区oa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在内部征求意见阶段,有“关于征求《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及区级各单位部门反馈意见,并召开政策座谈会,充分论证吸收征集到意见和建议。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有“关于征求《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及公众反馈意见结果反馈的邮箱。在合法审查阶段,有“对《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法规处)”以及“对《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区司法局)”;在集体讨论阶段,有相关局班子会关于数字化改造专项政策工作决策会议纪要;在常务会汇报阶段,有“关于《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起草情况的汇报”;在正式文件发布阶段,2019年7月22日,《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发布。

 

3.文件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在通知申报阶段,通过政务外网、富阳发布等新媒体公示公开;在企业审核阶段,经相关乡镇街道初审,由区经信局牵头审核,审核结果公平公正;在发文公示阶段,通过政务外网、富阳发布等新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及意见反馈。文件执行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

 

四、文件的操作性

 

1.有效推动工作落实。该《实施意见》的制定紧贴富阳区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实际情况,主要围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行动路径、专项政策、保障措施等六大部分,全力加快推进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传统产业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园区开展数字化园区建设,推动全区制造业数字化水平跃上新台阶。

 

2.配套制度健全完备。该《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数字化改造专项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富经信财〔2019〕37号)和《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具体政策解释说明的通知》(富政〔2019〕2号)明确了政策兑现的实施细则,以及为相关省市配套政策作出明确说明。

 

3.程序简便易于操作。在实施程序方面,数字化改造由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资金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企业2017年至今获得的各类财政奖励扶持(资助)资金统计表》、《企业当年已申报和拟申报财政奖励扶持(资助)项目清单》,以及相关分项申报材料,经属地乡镇(街道)真实性审核,区经信局初审,对于部分投入类项目需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并邀请省市专家库专家进行项目认定答辩给出专家意见,报局班子会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网上公示,走拨付文件流程。

 

4.表述规范准确。《实施意见》表述规范准确,未收到执行相对人提出的异议。

 

五、评估结果运用建议

 

该《实施意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结合富阳产业基础情况,加快了产业转型的速度,提高了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制造业数字化改造专项政策实施以来,企业数字化改造意识明显提高,数字化转型速度明显加快。企业通过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实施,数字化程度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项目市场占有率稳定增加,工厂效益大幅提升。建议《实施意见》继续有效。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5日

 

关键词:政策解读,制造业,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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