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工业互联网应用加快智能化工厂建设促进企业智能制造发展的政策意见》
2022-06-02 来源: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摘要
小编引言: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业互联网应用加快智能化工厂建设促进企业智能制造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余政办〔2018〕1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关于推进工业互联网应用加快智能化工厂建设促进企业智能制造发展的政策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关于推进工业互联网应用加快智能化工厂建设促进企业智能制造发展的政策意见

 

为全面推进“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建设,推动我区智能制造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全区工信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动力变革,根据《浙江省智能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浙经信技术〔2018〕12号)、《中国制造2025余杭行动计划》(余政办〔2016〕8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政策意见(简称“智造十条”)。

 

一、对象条件

 

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信用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二、扶持政策

 

(一)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工厂建设

 

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智能化工厂建设。对单体生产设备(包括通过金融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生产设备)在3万元以上,信息化应用设备在0.5万元以上,且总投资(含设备、软件)在500万元以上(智能制造项目总投资额可降至300万元)的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按总投资额的6%给予资助;经评定为工业互联网应用或智能制造项目的,再追加资助4个百分点。对列入省“百项万亿”重大制造业项目、省“四个百项”示范项目、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市重点工业技改投资项目的,在上述资助的基础上,分别再追加资助2个百分点(不重复享受),以上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企业购置符合GB/T12643-2013标准的工业机器人,按机器人购置款的6%给予资助,对购置国产机器人的再追加资助6个百分点。

 

(二)加强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推广

 

鼓励企业利用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智能化改造。对评定为区级及以上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的,最高奖励300万元;鼓励小微工业企业利用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云上创新转型,对评定为区级及以上上云示范企业的,最高奖励10万元。

 

(三)强化对智能制造新模式示范推广

 

鼓励企业围绕智能化改造、“互联网+”协同制造等开展制造模式创新。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新模式应用项目(项目实施地位于余杭),分别奖励150万元、80万元、50万元。

 

(四)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等级评估

 

推动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项目后开展智能制造等级评估,对被省级以上权威机构认定的智能制造等级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智能制造企业,分别在项目资助外再一次性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奖励。同一档次、同一领域不重复享受,提档升级的给予补差奖励。

 

(五)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制订

 

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整体规划。对自主申报智能化改造项目备案的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定制实施智能制造项目《智能制造工厂建设整体解决方案》的,每年评选出不超过20个项目,按《整体解决方案》费用总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六)加快智能制造核心技术与软件研发

 

鼓励制造业企业和智能制造服务商加快智能制造支撑软件研发,突破智能制造核心技术,每年评选出不超过5个,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制造核心技术与软件,按不超过项目实际完成研发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强化对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引进

 

推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培育。大力引进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标准建设、验证、评估机构落户我区,经区政府认定、上级主管部门授权,对我区智能制造发展有带动推动作用的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八)加快推动“互联网+”协同制造发展

 

鼓励企业广泛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拓展,搭建面向行业或领域的专业服务平台,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提升制造产业价值链。每年评选出不超过5个专业服务(含现代供应链)平台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完成研发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面向行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再分别奖励150万元、80万元、50万元。

 

(九)支持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商引培

 

加快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商培育,提升我区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与服务能力。对注册在我区的工业互联网应用、机器换人、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机构,每年按服务在我区智能制造的技术咨询、整体解决方案设计、设备制作、维护服务等收入的5%给予资助,对列入省经信委公布的工业互联网应用、机器换人、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名单的,追加资助2个百分点,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加大智能化改造企业的金融支持

 

加大余杭区政策性担保公司对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智能化改造项目的支持,将认定为实施工业互联网应用、智能化改造项目的企业及智能制造服务商,列入余杭区政策性担保公司服务对象,按1.0%的担保费执行。金融机构对上述企业按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15%贷款的,作为区财政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里的一项经济发展指标。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智能制造工厂建设服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经信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科技局、区财政局、人民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

 

(二)保障资金投入。区财政局要根据“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智能制造工厂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类媒介宣传“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智能制造工厂建设服务工作的政策,提高政策影响力,做好政策兑现落实工作。加大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的推广宣传力度,形成智能制造建设服务的良好氛围发展。

 

四、附则

 

1.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同一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不可同时享受本政策意见第二条第(一)、第(二)项;同一服务平台不可同时享受本政策意见第二条第(七)、第(八)项;同一研发项目不可同时享受本政策意见第二条第(六)、第(八)项;家纺、服装企业可选择按照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2.资助类、补助类资金政策兑现时,须在区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

 

3.本政策意见自2018年11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关键词:政策解读,工业互联网,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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