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我厅委托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对内蒙古万洲特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洲特钢)高合金钢建设项目进行了评估,出具了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评估意见。经对万洲特钢高合金钢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现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2022年4月15日
内蒙古万洲特钢有限责任公司高合金钢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备注:华业特钢股份有限公司30吨电炉两台在自治区政府上报国务院备案去产能实施方案的钢铁行业冶炼设备清单内。
关键词:企业新闻,钢企,产能